园所通知
办理城镇医保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6年09月25日 浏览次数:3340次
办理城镇医保的通知
尊敬的各位家长:
一年一度的幼儿城镇
医保办理现已开始,需要办理幼儿城镇医保的幼儿家长,请在
2016
年
10
月
15
日前到财务室办理相关手续。
已办理农村医保的不再办理城镇医保;
如本年度已在社区缴费的不再重复交费;
幼儿城镇医保统一缴费
50
元
/
人
/
年,新办理
60
元
/
人(
10
元电子版的照像费);
今年新办理城镇医保的幼儿,请家长提供幼儿户口本复印件
1
份。
特此通知
新世纪幼儿园
2016
年
9
月
25
日